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新规明确资金使用5大禁区
2015-06-19 文章来源:人民日报 点击量:2485 我要说
60多家依托单位共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新规
使用“公务卡”结算资金列出、实现痕迹管理,增加财务中期检查和验收环节,间接费用比例与依托单位信用评级挂钩……近日,在贯彻落实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》的工作会上,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、财政部以及北京大学、清华大学、浙江大学等60多家依托单位共商基金管理新政的落实措施。
如何放?
劳务费设定更合理,打通使用会议费、差旅费等。
“引入间接经费,比例也比过去管理费的5%高出很多,这就使依托单位的间接成本得到了合理的补偿,改变了过去资金成本捉襟见肘的局面。”在中科院物理研究所副所长文亚看来,新办法解决了科研工作中的许多难题,“间接费用明确可以支出绩效工资,大大提高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。”
文亚认为,新办法中劳务费调整成结合当地实际和工作时间等综合考虑,这样的设定更加合理。“过去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、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用,不能超过资助经费的15%或者10%。这种一刀切的比例核定方式,没有照顾到不同科研项目的实际差异。”
此外,新办法中关于会议费、差旅费、国际合作与交流费能够打通使用的新规定也受到了欢迎。“实际使用中这三项经常难以分开。”多位依托单位的科研人员都表示,打通使用让他们少了很多不必要的纠结。
如何管?
明确五大禁区,支出使用公务卡,实现“痕迹”管理。
自然科学基金委主任杨卫在会上表示,科研经费要“放管结合”,并强调了新办法中的管理监督措施,比如新管理办法规定了资金使用的五大禁区:项目负责人不得擅自调整外拨资金,不得利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,不得虚报冒领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,不得违规开支测试化验加工费,严禁使用项目资金支付各种罚款、捐款、赞助、投资等。
就项目经费管理的具体措施,杨卫举例说明,“新办法根据基础研究的探索性和不确定性,进一步下放了部分预算调整权限,简化了审批环节,为科研人员提供了方便。但同时,资金监管也有了更多要求。”这些要求包括:对于部分资金支出提出实行“公务卡”结算,减少现金支出,实现“痕迹”管理。进一步明确规定资金使用中不得开支的内容。对于成本补偿方式资助的项目,增加财务中期检查和验收的环节,从而更好防范资金使用的风险。在间接费用管理方面,以后还将逐步采取提取比例与依托单位信用评级挂钩。
对于进一步细化落实《资金管理办法》,各依托单位也有不少思考和建议。浙江大学目前正在建设文理兼容的大科研服务管理信息系统,希望利用完善的信息系统,来突破传统人工控制经费的技术瓶颈。内蒙古大学根据新办法,正在着手建立完善的预算审核和项目资金管理制度、跟踪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实施过程,制定间接费用的管理办法,完善仪器设备的共享机制等。